日前,由矿冶集团矿山所牵头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 第3部分: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GB 48147.3—2026)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发布,将于2027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在行业标准基础上进行了全面升级,系统规定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探查、成果编制等全流程技术要求,覆盖采空区、地下矿山地质构造、地下矿山水源与通道、地下矿山地压活动区域、地下矿山火区/高温异常区、露天边坡、排土场及尾矿库等八类核心隐蔽致灾因素,明确了物探、钻探、采样测试等技术方法的应用规范。
矿冶集团矿山所作为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开采技术领域的“国家队”,始终坚持以高水平科技创新引领矿业行业高质量发展,长期致力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与安全技术研发与技术服务工作,在金属非金属矿山高效采矿、矿山充填、机械采矿、矿山灾害防控、矿山安全监测、矿山安全信息化与智能化等方面具有雄厚的科研技术实力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该标准作为我国非煤矿山安全领域针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旨在为全国非煤矿山企业提供一套科学、统一的普查“标尺”,推动非煤矿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从源头守护矿工生命安全,夯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

作 者 | 高子原
编 辑 | 李 欣